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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315销售假冒白酒海口龙华海之燕商行被处罚款1万元白酒名酒批发商行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4-29 77 次浏览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白酒名酒批发商行南国都市报3月27日消息(记者 蒙健)近日,因销售的“国窖”“天之蓝”“五粮液”白酒经鉴定为假冒产品,海口龙华海之燕商行被处罚款1万元。

  据介绍,今年1月6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执法人员分别接到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洋河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的举报称,海口龙华海之燕商行销售侵犯“国窖”“天之蓝”“五粮液”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白酒名酒批发商行

  在接到举报后,白酒名酒批发商行执法人员到海口龙华海之燕商行经营场所进行检查,在现场货架上发现天之蓝(酒)(480ml)2瓶、五粮液(酒)(500ml)4瓶、国窖1573(酒)(500ml)4瓶正在销售,产品外包装上均印有对应注册商标,该商行现场无法提供涉案商品的合法来源证明,执法人员对上述商品采取先行登记保存措施。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委托人、白酒名酒批发商行江苏洋河股份有限公司委托人、四川省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委托人分别向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提供了鉴定报告,白酒名酒批发商行经鉴定该商行销售的“天之蓝”“五粮液”“国窖”突出使用商标图样与厂家所使用的图样相同,容易导致混淆,白酒名酒批发商行是假冒注册商标的产品。

  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认为,海口龙华海之燕商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违反了《商标法》规定。近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依法对该商行予以没收侵犯“天之蓝”商标注册专用权的天之蓝(酒)(480ml)2瓶、白酒名酒批发商行侵犯“五粮液”商标注册专用权的五粮液(酒)(500ml)4瓶、侵犯“国窖”商标注册专用权的国窖1573(酒)(500ml)4瓶,并处罚款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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