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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7-18 46 次浏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黄祖超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事项进行了投票表决,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2人葡萄酒,董事孙砚田先生、丁惟杰先生、黄振标先生、姜常慧先生,独立董事张焕平先生、黄利群女士、陈于南先生因事请假未能参加本次会议;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普通表决的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全体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7月6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出售资产的议案》,公司计划以协议转让方式将公司位于澳大利亚的Coomealla葡萄园和Nyah葡萄园及附带资产转让与BoroniaFarms(Aus)P/LATFBoroniaFarmsUnitTrust和NyahVineyardsPtyLtdATFNyahVineyardsUnitTrust葡萄酒,转让价格约为人民币66,066,000元(汇率4.62人民币:1澳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售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8)。

  1.2022年9月28日公司澳大利亚的Coomealla葡萄园与买方BORONIAFARMSAUSPTYLTD完成了《土地销售及购买合同》的签订,买方按合同约定将15万澳元预付款付至卖方律师,2023年4月30日之前葡萄酒,买方将余款585万澳元付至卖方律师,卖方律师收到余款后,买卖双方办理土地交割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售资产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73)。

  2.2023年5月17日公司收到马龙尼安德森律师事务所的正式通知,威龙葡萄酒(澳大利亚)有限公司售与BORONIAFARMSAUSPTYLTD位于新南威尔士州库米艾拉的资产事项的交割已于2023年5月5日生效,买方已完成余款支付,相关收费机构已经得到资产所有权变更的通知,未来所有收费将会送达买方,本事项已完成。

  本次出售葡萄园符合公司优化资产结构的需求,有效回笼资金,提高资产运营效率葡萄酒,为公司生产经营发展提供财务支持,对公司财务状况有积极影响,符合公司的长期发展战略,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不利影响。本次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侵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